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税务登记的变化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税务登记的变化
(1)证照改变。由原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办理地点改变。由原到各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改为到市场监管局受理窗口办理。(3)填写资料改变。由原税务登记表格改为商事主体登记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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