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须注清分娩方式,否则无法作为生育待遇支付依据)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享受晚育待遇者,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 方签字)
6、《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
(二)夫妻双方均为外阜户籍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须注清分娩方式,否则无法作为生育待遇支付依据)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享受晚育待遇者,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 方签字)
6、《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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